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小教育行政業務 | 發佈單位:教學組 |
發佈日期:2024-06-05 | |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為辦理國民小學課程與教學、學務、總務、輔導事務及各項獎補助等相關業務,規劃於113學年度商借學校教師辦理教育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本市公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二)商借期限: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三)請貴校轉知所屬學校教師及擇優推薦教師,並請願意商借之教師於113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本局國小教育科陳培綾專員,電子信箱:bonheurtw2015@gmail.com,聯絡電話:(07)7995678分機30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