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本府警察局為保障新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前各級學校已持有「模擬槍」之權益,請協助宣導儘速報備或繳銷。 | 發佈單位:生教組 |
發佈日期:2020-12-21 | |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警察局109年12月3日高市警保字第10937983700號函辦理。
四、學校留有「民間廠商」所製之教學用T65K2、T91步槍或儀隊用禮槍可能為模擬槍範疇,為避免各級學校不瞭解槍砲條例修正且未依期限報備而受罰,請各校儘速將「民間廠商」所製之教學用槍送請轄區警察機關鑑驗確認,若屬模擬槍,可申請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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