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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校園藝術。閃亮亮計畫-在地特色學校」實施計畫

發佈單位:教學組

發佈日期:2024-09-2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三期五年計畫(113-117年)及113學年度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函辦理。
二、為鼓勵學校結合在地資源與文化,發展地方美感特色課程並永續推動、營造美感課程學習環境,落實美感教育特辦本計畫。
三、申請方式:
(一)申請對象:本局所屬國民中小學。
(二)申請方式:請學校就在地美感主題發展課程並擇一提出申請,每主題原則錄取4校,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10萬元。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截止。
(四)申請主題分類:
1、視覺藝術類:色彩、攝影、建築等。
2、傳統技藝類:設計、版畫、陶土等。
3、音樂類:音樂、母語、生活、文化等。
四、本計畫委由鳳山區新甲國小辦理,請依限將計畫申請書與經費申請表(皆word檔)寄到電子信箱kecd7668170@gm.xjp.kh.edu.tw;核章之申請表紙本,請寄至高雄市鳳山區新甲國民小學課程推動教師李老師收(地址:830554高雄市鳳山區新富路255號人事室),審核結果於10月25日前公布,另函通知。
五、相關事宜請洽新甲國小課程推動李老師,電話:07-7668170轉8053,電子信箱:kecd7668170@gm.xjp.kh.edu.tw。
 

 

相關檔案
*計畫.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