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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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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B班招生簡章

發佈單位:教學組

發佈日期:2020-12-29
一、依教育部109年11月24日臺教師(二)字第1090169807號函核定辦理。
二、報名資格如下,應具備以下三項: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取得取得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包括(1)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或(2)其他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簡稱CEF)B1級(含)以上閩南語認證考試有效合格證書」。
(三)依國民教育法第11條第5項規定,具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格者,免檢具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四)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三、招生人數:每班25-50人(未達25人本校保留開班權利)。報名費用:每人1,500元。報名及繳件時間:即日起至110年1月4日至110年1月15日止寄送相關報名文件。報名方式及課程資訊請參考招生簡章,錄取名單將於開課前一週於本校進修學院網頁公告,並個別通知學員。報名表及簡章可自本校網頁下載,網址:https://w3.nknu.edu.tw/zh/,進修學院htps://c.nknu.edu.tw/ccee/,若有疑問逕洽本校進修學院企劃推廣組轉(07)7172930轉3661~3665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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