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府大型跨年活動防疫宣導 | 發佈單位:衛生組 |
發佈日期:2020-12-30 | |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12月24日衛授疾字第1090201087號公告辦理。
二、因應參加大型跨年活動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為落實防疫,請民眾參加大型跨年活動,務必配合以下防疫指導並落實執行:
(一)配合體溫量測並全程正確佩戴口罩。
(二)禁止攜帶食物進入活動會場。
(三)活動場域內禁止飲食(除補充水分外)及相關販售行為,如有飲食需求,請離開活動現場。
三、進入會場請務必落實配合上揭注意事項,未佩戴口罩或任意飲食,經勸導不聽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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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 |
衛授疾字第1090201087號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