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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114學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

發佈單位:教學組

發佈日期:2024-11-3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市113至115學年度之精進計畫目標為「教與學的鏈結與躍升」,發展主軸為「網絡串聯」、「素養深化」、「學習有感」與「永續扎根」,請各校依此目標規劃社群之申辦,如為延續性社群亦請著重「社群轉型與深化」。
三、本市各校至少申請1社群,學校若已申請教育部或教育局課程與教學相關專案計畫等(如:活化教學與多元學習、數位學習、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媒體素養教育基地學校、推動書法教育、飲食教育多元化課程、雙語共備或美感教育等計畫),得免申辦本社群計畫。
四、114學年度社群分類如下:
(一)甲類:班經輔導學習社群,每群補助上限8,000元。
二)乙類:共備精進學習社群,每群補助上限8,000元。
(三)丙類:主題實踐學習社群,每群補助上限15,000元。
(四)丁類:課程研創學習社群,每群補助上限20,000元。
五、各校甲、乙、丙、丁四類可申請群數上限如下:
(一)12班以下:甲類1群、乙類1群、丙類1群、丁類1群。
(二)13至25班:甲類和乙類合計2群、丙類1群、丁類1群。
(三)26至48班:甲類和乙類合計3群、丙類2群、丁類1群。
(四)49班以上:甲類和乙類合計4群、丙類2群、丁類2群。
六、四類社群均可申請跨校及跨教育階段別社群,申請時,由單一學校代表提出,辦理社群活動時,由申請學校發文至跨校社群成員所屬學校,請該校同意核予公假(課務自理)參加;丙類、丁類跨校或跨教育階段別社群不列入群數上限之計算。
七、請於113年12月6日(星期五)至114年1月10日(星期五)至114學年度師專業學習社群線上申請平台(http://PLC.kh.edu.tw)上傳掃描後之核章PDF檔及word電子檔等申請表件。
八、如有申辦問題請洽本中心李宛玲助理 Email:khedu712@gmail.com,連絡電話:07-3311465分機712。

 

相關檔案
*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