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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法令轉知】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於訓練期滿後倘有未請畢相關假別之日數,所餘日數得完整保留至派代任用後繼續使用

發佈單位:人事主任

發佈日期: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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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書函.pdf
*銓敘部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