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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110年全國語文競賽規範修正

發佈單位:教務主任

發佈日期:2021-01-12
主旨:有關110年全國語文競賽規範修正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9年12月28日府教終字第1090340340號函之「中華民國110年全國語文競賽第1次領隊會議紀錄」辦理。
二、明年競賽內容規範將修正如下,請各校轉知所屬競賽員及指導老師預作準備:
(一)演說:
1、國語:各組題目,於競賽員登臺前30分鐘,當場親手抽定。(此項未修正)
2、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教師組、社會組題目於競賽員登臺前30分鐘,當場親手抽定。
(二)情境式演說:
1、本土語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各語言國小、國中、高中學生各組圖片題目,於競賽員登臺前30分鐘,當場親手抽定。
2、各語言各組競賽員演說完畢後,評判委員就其表述內容,以該競賽項目之語別(種)向競賽員進行提問。
(三)朗讀:
1、國語:(此項未修正)
(1)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以語體文為題材。
(2)高中學生組以文言文為題材(篇目事先公布)。
(3)教師組及社會組以語體文為題材。
2、閩南語、客家語:各組題材,均以語體文為題材。
(1)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高中學生組篇目事先公布。
(2)教師組及社會組篇目不事先公布。
3、原住民族語:各組篇目,均以語體文為題材(篇目事先公布)。
4、以上各語言之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高中學生組篇目 ,均於每位競賽員登臺前8分鐘,當場親手抽定。閩南語、客家語之教師組、社會組篇目於競賽員登臺前 32 分鐘,當場親手抽定。
三、110年全國比賽相關規範仍以實施計畫正式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