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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研習公告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視覺障礙融合教育研習班」

發佈單位:特教組

發佈日期:2022-07-11
報名本研習班人員須有輔導視障生,並依以下順序錄取:
  (一)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源班正式教師、巡迴輔導班正式教師。
  (二)普通班導師,且班上有視障學生者(須為正式教師)、輔導教師或專任輔導教師(須為正式教師)。
  (三)普通班視障學生之學生助理人員、資源班行政助理或私立高中特教行政助理。
  (四)普通班或資源班代理教師,不限科別及教師證,但不可為兼課或實習教師。
貴校如有符合報名資格且有意願參加之教師,請於111年7月7日(星期四)前將薦派報名表(如實施計畫附件1)函復本局。錄取及備取名單將於7月13日(星期三)前通知貴校,並同步公告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及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