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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研習公告

109年度測驗工具培訓─「中文閱讀障礙診斷流程與測驗工具」研習

發佈單位:特教組

發佈日期:2020-09-28
一、為協助本市心評教師落實學習障礙學生鑑定、診斷與研判工作,增進心評教師診斷評估專業知能,特辦理旨揭研習。
二、研習時間:109年10月31日(星期六)至109年11月1日(星期日),共計2日。
三、研習地點:本市立左營國中4樓視聽教室(左營區曾子路281號)。
四、研習名額及對象:
(一)本市具效期內合格心評資格之教師,共計100名。
(二)錄取優先順序如下:
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詳如附件)。
2、國民教育階段:
(1)兩年內曾協助鑑輔會初評工作,但尚未具備本測驗施測資格之心評教師。
(2)尚未具備本測驗工具施測資格之國教階段心評教師,優先錄取校內完全無本測驗施測資格者。
3、若經錄取前述研習對象後尚有餘額,則依報名順序錄取已取得臺師大核發之本測驗工具研習證書且欲再參加以增進專業知能之心評教師。
五、研習報名:請逕至全國特教資訊網/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高雄市/主管機關委辦研習/高雄市教育局處查詢報名,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9年10月19日(星期一)。
六、請報名參加本研習之教師詳讀研習計畫之注意事項(如附件),並務必配合辦理。
七、請學校鼓勵並推薦符合前揭研習對象之校內教師踴躍參與本場研習,並請學校給予參加假日研習之心評教師公假登記,且得於研習結束後一年內補休兩日(課務自理);工作人員依規定得於研習結束後一年內補休(課務自理)。
八、全程參加者核予研習時數12小時。
九、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措施,請學員進入研習場地前,配合量測體溫及填寫通訊資料,並一律佩戴口罩;禁止有發燒(額溫高於37.5度、耳溫高於38度)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者入場;相關規定依高雄市第一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指示配合辦理。
十、研習場地校內停車位有限,請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如捷運)至研習場地。
十一、本研習承辦人員及聯絡電話:本市特教資源中心心評與測驗承辦人連筱琳老師,373-7646、375-3528分機53,E-mail:3737646@gmail.com。

 

相關檔案
*實施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