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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研習公告

學習扶助職前講習實施計畫

發佈單位:教學組

發佈日期:2023-01-0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要點及注意事項暨本市111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習扶助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透過「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讓授課教師瞭解計畫緣由、授課性質與執行成效擬定與實施歷程之注意事項。
(二)培養擔任學習扶助授課教師參與弱勢學生扶助課程規劃、轉化、設計及行動研究之能力,並精進其「弱勢學生學習扶助」專業能力。
(三)提升學校辦理學習扶助實施方案,行政運作及教學輔導等面向之執行成效。
三、旨揭8小時及18小時職前研習計畫內容簡述如下,詳如附件:
(一)8小時職前講習:
1、研習時間:112年1月31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40分。
2、對象:具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之教師。國中及國小各組別分別錄取28人,每校至多推薦3名,每人僅能選擇一個組別,倘經錄取將不予變更組別。
3、報名日期及方式:自即日起至112年1月13日(星期五)止,請承辦人至本局資訊服務入口(https://portal.kh.edu.tw/)填報編號12733號表單。
(二)18小時職前講習:
1、研習時間:112年2月1日(星期三)至112年2月3日(星期五)。
2、對象:未具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之教師、大學生(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及社會人士。國中及國小各組別分別錄取28人,每校至多推薦3名,每人僅能選擇一個組別,倘經錄取將不予變更組別。
3、報名日期及方式:自即日起至112年1月13日(星期五)止,請承辦人至本局資訊服務入口(https://portal.kh.edu.tw/)填報編號12734號表單。
4、使用傳真報名之教師、大學生(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及社會人士,請逕至本局網站「最新公告」下載報名表,如實填寫後請將報名表及最終學歷之畢業證書(身分別為在學學生者,請準備學生證正反面)於112年1月13日(星期五)下午3時前傳真至07-8313444(逾時即喪失報名資格)。錄取資格將以依傳真先後順序錄取之,若經審查與學校薦派重複報名者,將以學校薦派序位為報名依據。以此報名方式取得錄取資格之教師、大學生(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及社會人士,請於報到時攜帶可證明身分之不同證件正本兩張、最終學歷之畢業證書正本(身分為學生者,請備妥學生證正本)以供檢證,若報到時未攜帶任一證件正本,將取消錄取資格。
(三)錄取方式及說明:
1、本(111)學年度將協助本市國中小學校學習扶助方案之校內現職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退休教師、儲備教師、大學生(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及社會人士,由學校推薦為第一優先錄取人員。
2、未來將協助本市國中小學校學習扶助方案之校內現職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退休教師、儲備教師、大學生(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及社會人士,由學校推薦為第二優先錄取人員。
(四)研習地點:本市小港國中北辰五樓視聽教室(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85號)。
四、錄取人員名單於112年1月18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市小港國中網站(https://www.hkjh.kh.edu.tw/)及本市國中小學習扶助網網頁(http://assist.hkjh.kh.edu.tw/),請報名人員自行查閱,將不另行通知。
五、請貴校惠予錄取學員於研習期間公(差)假登記出席。
 

 

相關檔案
*公文.pdf
*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