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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學生事務

高雄市111年各級學校慈孝家庭楷模暨表揚活動實施計畫

發佈單位:輔導組

發佈日期:2021-11-23
一、旨揭計畫選拔對象,以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立、公私立學校)分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學生3組,5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教育部「孝親或慈孝家庭楷模」初審或決審表揚以及本市各級學校慈孝家庭楷模決審表揚之學生家庭,由學校各薦送1-5名代表參加選拔。
二、本活動採紙本收件及評選方式辦理,111年2月22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截止收件,作業程序如下:
(一)學校推薦作業:得由當事人採自我推薦或被推薦,擇一方式辦理,經由當事人就讀學校之「111年慈孝家庭楷模選拔會」審查後,由學校薦送1-5名(至多5名)。
(二)報名及送件程序:
1、填妥慈孝家庭楷模推薦書(如附表),並請校長核章。
2、將推薦書用紙本方式,一式三份(包括一份正本二份影本),以公文交換或郵寄至高雄市大寮區大寮國小輔導室(83160高雄市大寮區大寮路740號),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報名「高雄市111年各級學校慈孝家庭楷模選拔活動」,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時不收。
3、另至本市「資訊服務入口網電子表單」填寫推薦者基本資料(慈孝家庭楷模電子表單編號【11401】)俾利彙整各校推薦名單及相關檢核作業。
(三)為鼓勵各校推薦慈孝家庭,榮獲本市慈孝家庭楷模決審通過之30名得獎學生,頒發獎學金新臺幣1萬元,另可免費參加本局辦理「慈孝家庭之旅」,每戶至多5人(含祖父母、家長及子女等家人),透過活動分享、家人間相互對話及傾聽、互動式體驗課程,提升家庭親密關係。
(四)推薦書之「家庭互動溫馨事蹟」寫法,可參閱本局家庭教育中心網站(網址http://ks.familyedu.moe.gov.tw/)/下載專區/全國慈孝家庭楷模得獎名錄(含得獎事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