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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學生事務

111學年度國民中學學生閩南語說唱藝術比賽

發佈單位:教學組

發佈日期:2023-03-08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計畫辦理。
二、旨揭競賽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承辦學校:高雄市立英明國民中學。
(二)比賽時間:112年5月26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三)比賽地點:高雄市立英明國民中學。
(四)比賽方式:主題為「有情高雄、真媠(tsin suí)城市」,環扣主題下的五個子題擇一發揮創意,用較具臺灣味的閩南語說唱表演藝術方式呈現,分為答喙鼓組與唱謠組。
(五)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中學生(含高級中學國中部)組隊參加。
(六)報名時間:112年4月17日(星期一)起至112年4月28日(星期五)止。
(七)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word電子檔及PDF檔e-mail寄至mwa179@gmail.com(檔名格式:○○國中報名表.doc);並將核章紙本報名表公文交換或郵寄至英明國中學務處訓育組。
三、為鼓勵偏鄉學校參與本競賽,偏鄉地區學校(不含非山非市)得依本局交通車開口契約申請安排交通車(詳派車單),其搭乘對象以參與比賽之師生為主,另考量特教生需有陪同或協助人員以輔助其需求,其陪同人員亦可納入搭乘對象,由學校於用車日兩週前填具開口契約派車單申請派車。
四、比賽當天5月26日(星期五)參加學生核予公假,各校帶隊老師1名及承辦學校工作人員給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代課費由各校用人費用項下支應,相關差旅費由各校預算支應。
五、其餘未竟事宜請詳閱計畫內容,或洽詢英明國中訓育組王組長,電話:715-0949轉523。
 
相關檔案
*公文.pdf
*計畫.pdf